一、政策内容 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申请时限 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补贴标准 企业每招用一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给予该企业500元招工成本补贴。 四、企业招用哪些群体可申报此项补贴? 1.新成长劳动力。包括三类:一是初次就业的16—24周岁青年;二是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是当年退役转业军人。新成长劳动力以在全国、全省社保库中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认定标准。 2.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信息系统V3.0数据库最近一条经办记录为准且必须在本次申请补贴的就业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处于有效状态。 备注: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五、在哪里申报? 用工企业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备注: 1.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企业申报。 2.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报。 六、申报资料 1.申报补贴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流水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5.承诺书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七、咨询电话 三江新区 0831-8260130 翠屏区 0831-8958078 南溪区 0831-3187793 叙州区 0831-6615387 江安县 0831-2637977 长宁县 0831-4628272 高 县 0831-5416535 筠连县 0831-7728968 珙 县 0831-4085062 兴文县 0831-8802086 屏山县 0831-572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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