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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关于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6-07-10 09:33 浏览:67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招募3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纪检监察协理岗。

 

二、招募条件

 

(一)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守见习规定和见习岗位纪律规定;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

7.目前未购买社保;

8.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1762325091@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208229271,0831-2622734。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结束。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2026年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与报名相关的佐证材料的电子档或扫描件。

 

四、录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江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组宣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谈,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五、见习管理

 

(一)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招募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期限:12个月。

(三)见习期间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1.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名大学生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岗位锻炼,已参加就业见习的不再报名参加。

2.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由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2026年见习人员报名表(扫码查看)

 


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2026年7月9日

 

来源:江安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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