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共4名,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招募岗位
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员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守见习规定和见习岗位纪律规定;
5.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
6.目前未购买社保。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结束。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1303557452@qq.com,联系电话:0831-2622797。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其他与报名相关的佐证材料的电子档或扫描件。
四、录取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评价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五、见习待遇
(一)达成见习意向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期限:3—12个月。
(三)见习期间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
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