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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募见习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6-08-06 14:46 浏览:282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现提供2名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招募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报名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2名。

(三)招募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守见习规定和见习岗位纪律规定。

 

二、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08:30-2026年8月13日18:00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2号,江安县农业农村局5楼513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万璇、0831-2626538、15881382588。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纸质件各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可提供);

4.红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三、录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评价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四、见习管理

 

(一)经综合评价确定录用人员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期限:3至12个月。

(三)期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于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本公告由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见文末)

附件2: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文末)

 

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 

来源丨江安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