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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6-08-21 14:55 浏览:434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2名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招募岗位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服务岗1人、交易组织服务岗1人。

 

二、招募人员条件

 

(一)招募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5.目前未购买社保。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市民中心806室。联系人:鄢卫君,联系电话:13550740006。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审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其他与报名相关的资料(所有材料均复印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6年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五)面试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10:00。

 

四、录取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试后,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五、见习管理

 

(一)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招募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期限:3—12个月。

(三)期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基本生活费,并于见习协议签订当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附件: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6年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见文末)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