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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镇汉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招募社区见习教学服务岗的公告
日期:2026-08-26 11:17 浏览:62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江安镇汉安社区现提供1名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招募岗位

 

江安镇汉安社区教学服务岗1人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

4.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

5.目前未购买社保。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招:

1.提供虚假信息;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8日

      早上9:00—12:00,下午3:00—6:00;

(三) 笔试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09:30—11:30;

(四) 报名地点:江安县江安镇县府路108号汉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民生苑旁),联系电话:0831-2627240,18227299398(陈老师);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登记相关证明(可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管理我的执照→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以上材料均1份;

2.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江安县江安镇汉安社区2026年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上材料均2份。

 

四、录取方式

 

(一)报名结束后,由江安镇汉安社区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笔试后,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二)本次考试仅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笔试考试范围为江安县小学阶段语数外知识,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择优录用;

(四)拟录用人员分数相同的,优先录用教育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低保困难认证,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或社工证的报考者。

 

五、见习待遇

 

(一)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招募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期限:3至12个月;

(三)期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给予基本生活费,并于见习协议签订当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名大学生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岗位锻炼,已参加或正在参加就业见习的不再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江安镇汉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附件:江安县江安镇汉安社区2026年见习人员报名表(见文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