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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江安中学校招聘
日期:2026-09-02 14:28 浏览:105

     四川省江安中学校源起南宋乾道龙门书院,距今已有八百多年历史,1914年更名为“四川省立第三中学”,1953年更名为“四川省江安中学校”并沿用至今。学校始终秉持“勤、信、智、恒”的校训,坚持“厚德、博学、民主、个性”的办学思想,培养出革命烈士李司克、抗日名将傅哲民,军事工业先驱刘鼎、著名地质学家常隆庆、西南大学原校长梁伯隆,天津大学原校长李光泉等优秀校友。

为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提升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学校师生,学校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临时聘用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信息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龙门校区和南屏校区食堂工作人员若干。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学校后勤人员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二)岗位年龄条件

食堂工作人员能胜任岗位需求。

(三)排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被开除公职和曾受过治安警告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吸毒史和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4.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不宜聘用为校园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3.报名电话:0831-2634000(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


1.面试时间:2026年9月3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四川省江安中学校(龙门校区)学海方舟四楼二会议室。

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并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一年一签)。

2.试用期为1个月。

3.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定薪,具体薪酬面谈。

 

 

                         四川省江安中学校

                           2026年9月1日